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第35号

    发布时间:2023-05-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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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姓名

    袁  平

    联系电话

    13855096946

    所属代表团

    第六代表团

    通讯地址

    天长市万寿镇

     

    标题:关于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的建议

    内容: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水污染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城市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是群众身边的麻烦事、烦心事。目前,安徽省内部分河流遭受较大程度污染,有些甚至演变成黑臭水体。有的城市污水直排河道,破坏了水中生态系统的平衡,水体出现季节性或常年性黑臭现象,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近年来,天长市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通过新建污水处理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和农业养殖业污染源控制,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水体全面整治等措施,黑臭水体治理有了较大的起色。以万寿镇为例,2020年确定的7个黑臭水体中,除张安村刘刘养猪场后塘外,其他6个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现象,但是整治黑臭水体任务依然严峻。

    黑臭水体整治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天长市绿色发展的需要,更是市民的急切期盼。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路线图,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引起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要以非常的手段、强硬的措施、充分的保障进行整治工作。

    一是响应国家政策的需要。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巩固提升既有治理成果,使治理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十四五”期间,迫切需要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向更广范围拓展,向深度延伸,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方向深化。2020年10月,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要求。2021 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的任务。同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将治理范围扩大到县级城市。

    二是源多面广范围大,管理难度高。农村黑臭水体的来源很多,仅生活用水一项,几乎要涉及到每家每户,其中有将近四分之一的农户存在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有些临街住户甚至直接排放在大街上。全市各镇村的坑塘、废弃沟渠数量多,且每个村都有畜禽养殖户,虽环保部门已进行专项治理行动,但保持及后续使用情况并不理想,部分村民环保意识仍较低。农村面积广,污染源零散分布,治理效果的巩固只能靠村民自觉度和相关部门反复宣传。

    三是当前治理手段不够健全,存在治标不治本情况。当前,我市部分镇村污水管网建设并不完善,部分乡村地区治理黑臭水体的主要思路仍是末端治理,主要措施是将黑臭水体和直排污水拦截后抽走,再排入市政管网进行处理,这有可能在短期内解决看得见的黑臭水体,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复发。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镇主要领导为黑臭水体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及环保站为具体责任人,负责黑臭水体长效治理相关工作。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监管作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中,健全河湖长制常态化管理,构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黑臭水体监测机制,实施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各镇利用专项资金全面建成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升污水收集长度广度,特别是背街小巷深处,提高农村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建好一个,运行一个,全面实现农村污水应收尽收。

    四是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防止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污染源出现反弹,有效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加强对工地施工和单位的巡查、执法力度,对违规排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关停或取缔。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必须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宣传多样化、全覆盖,让群众自觉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志愿者、监督员,才能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得到长效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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